3人团伙
2006年12月5日,北京市版权局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报案称:杨某等人从事“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作品,涉嫌侵犯著作权。接报后,经侦处会同市局相关单位对杨某等人及其控制的北京金互动技术
经调查,自2000年以来,金互动公司以杨建委为首的3人在未取得影视作品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从事非法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作品,出售给广西、上海等国内近百家电信公司和网络公司,获得非法收入1600余万元。
民警表示,此类案件属于新型案件,侦查难度很大,在国内亦无先例。侦查员根据掌握的金互动公司向上海新华电信等公司等出售影片的目录,请美国电影协会、韩国SBS影视
别墅地下室搜出罪证合同
2007年10月25日,民警决定对杨建委等人进行收网抓捕,并制定了严密的行动方案。10月25日早晨6时30分,侦查员兵分两路,一路到杨建委的住处——位于朝阳区某庄园的一栋三层别墅。当天早晨8时许,毫无察觉的杨建委刚一打开自家房门便被侦查员擒获。但杨建委仍然心存侥幸,拒不供认与500余家电信公司所签合同书的存放地。而另一路侦查员早已将金互动公司的办公场所控制,但也没有找到合同。最后,侦查员从别墅里的一个地下房间,找到了全部的罪证合同书(见图)。
据杨建委交代,自2000年以来,他伙同刘建、黄恩慈等人从宣武区马连道音像城购买大量盗版光盘,压缩进
法规讲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知识产权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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